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中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支行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2484.90元(利息算至2019年12月20日),共计52484.90元;2019年12月2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1.09250%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追偿。 案件受理费556元(已减半收取),由***、***、***、***连带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