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迈科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河北迈科建筑有限公司在磁县教育体育局、邯郸冀南新区文教体育局的到期债权(工程款)39000元暂停支付;

二、查封邢秀花丈夫王景河所有的位于磁县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一处。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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