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钜鼎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
泰安九洲金城机械有限公司
河北金鸿垚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金鸿垚商贸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770元,由申请人泰安九洲金城机械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2
发布日期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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