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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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锦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佳林建设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山东瑞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德州恒盛置业有限公司 佳林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佳林建设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佳林建设有限公司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天长市锦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39702.4元及利息(利息以339702.4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339702.4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保全担保服务费2000元由被告佳林建设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佳林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三、驳回原告天长市锦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14元,减半收取计款5307元,保全费4120元,由原告负担4713元,二被告负担471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1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