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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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滨州中旺牧业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滨州市东越木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惠民县东岳酒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滨州中旺牧业有限公司在工行山东省滨州惠民支行账户,冻结期间为十二个月(自2020年4月10至2021年4月9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