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滁州市兴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合肥荣文义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合肥荣文义商贸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4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滁州市兴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缴纳。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