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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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向原告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借款本金70万元和及利息(借款期限内按年利率按8.787%计息,逾期按借款利率的1.5倍利率计息)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对抵押贷款70万元及利息对抵押物实现债权后不足以清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076元,减半收取553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