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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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遵义港城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湄潭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28执45号 冉诗雪、冉诗学(申请执行人)、遵义港城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冉诗雪、冉诗学与遵义港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418.2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由审判员张洪江、书记员宋超超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418.24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冉诗雪、冉诗学(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