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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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169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250元,鉴定费144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622元,由原审被告***负担6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4元(上诉人预交500元),由上诉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负担124元,由被上诉人***负担50元,上诉人多预交的326元退还给上诉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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