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襄阳汇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襄阳汇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原告***购买的位于襄阳市长虹北路72号(华光小区院内)9幢2单元207号房屋办理权属登记需由二被告提供的资料提交给房屋产权登记机关。

案件受理费8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40元,由被告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襄阳汇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5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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