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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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润大安乐庄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申请人***名下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润大安乐庄支行账户62×××40内银行存款20000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20000元或者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2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