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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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美之播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湖南美之播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于2017年8月3日签订的《主播签约协议书》以及2017年8月13日签订的《协议书》;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湖南美之播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三、驳回湖南美之播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00元,由湖南美之播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000元,***负担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