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多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784民初360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山东多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4556735504W。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增坤,山东国宗(安丘)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工,住***。2020年9月1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于守亮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李卫水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