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东路支行
河北佰裕东面业有限公司
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1民初59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东路支行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8570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85708元退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东路支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20-01-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