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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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783民初3042号 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渤海路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165696878D. 法定代表人:王学伟,董事长。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9日立案。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大鹏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柄浩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