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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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高强紧固件有限公司 安丘市电镀厂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东高强紧固件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安丘市电镀厂、被告***返还预付加工费293678.46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05元,减半收取2853元,由原告山东高强紧固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