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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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塍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381执4124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塍支行: 被执行人陈小达、缪文堍: 申请执行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塍支行与被执行人陈小达、缪文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381民初277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塍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6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小达、缪文堍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81执412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