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市金坛区温馨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迪迈新材料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550元,由上诉人孙统一、石桂珍、张某、孙瑞敏、孙某1、孙某2、孙某3负担。鉴定费960元,由孙统一、石桂珍、张某、孙瑞敏、孙某1、孙某2、孙某3负担300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负担650元,陆伟军负担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