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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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办理位于高丽风情小镇12栋1单元702号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