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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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天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普印特广告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哈尔滨市普印特广告有限公司两台复印机损失费共计7047.8元; 二、驳回哈尔滨市普印特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元,鉴定费30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