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潍坊晨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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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宿敏位于安丘市瑞景园四区商住楼66号楼东一单元201室房产一处,房产证号:鲁(2019)安丘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586号;

二、查封时间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申请,逾期查封的效力消灭。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2557元,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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