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784民初3875号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北海路3323号。 负责人:王琛松,总经理。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与被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并明确表示不再交纳诉讼费用。 本案按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春华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孟凡莎 |
裁判日期 | 2020-08-15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