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澳科木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人事争议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澳科木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77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价值相当的财产。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财产性权益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06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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