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安宝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12)岱民初字第2054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对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加倍债务利息。日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持原生效判决书及本裁定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