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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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1民初330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707924元,退还给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16124元,***、***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91800元均予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