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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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安万邦涂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支付南安万邦涂料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28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8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86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430元,由***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