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政融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告***名下的位于泰威东方港湾小区7号楼1单元14层房产进行查封、扣押(保全价值370000元)(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不允许转让、毁损、抵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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