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鼎汉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广州市永合祥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江门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2019)粤0705民初7069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广州市永合祥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门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解除涉案的预约合同《会议纪要》;

三、驳回广州市永合祥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54.34元,由广州市永合祥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10108.68元,由广州市永合祥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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