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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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永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320元,减半收取计1660元,由***负担(多预交的166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6-10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