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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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邛崃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的房屋一套(业务件号:权XXXXX号、监证号XXXXX、XXXXX号,建筑面积48.90平方米)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受理费296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