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的一审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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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长赢实业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证债权文书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12执恢1206号 郝静涛、白怀斌、宁夏长赢实业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本院在执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郝静涛、白怀斌、宁夏长赢实业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西证经字第130号执行证书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郝静涛、白怀斌、宁夏长赢实业有限公司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案件执行费67678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案件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规定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西安市公证书(2019)西证经字第130号执行证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0二0年九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