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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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8)冀0824执1581号一案的执行。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二年)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03-1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