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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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穆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5,00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穆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1,340,000元; 三、被告***对被告***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四、若***不能清偿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时,被告希锘佰数控异型网曲结构系统营造(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斯诺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迈孚希锘佰建筑结构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斯诺博建筑新型部品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上述第一、二项不能清偿的部分,在50%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18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诉讼费61,740元,由被告***、***、希锘佰数控异型网曲结构系统营造(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斯诺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迈孚希锘佰建筑结构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斯诺博建筑新型部品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