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管理
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自愿负担。原告起诉时已预交50元,超过原告应负担的部分,本院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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