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行为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其于2019年8月13日作出的东环罚字[2019]26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执行人罚款人民币1158.72元及加处罚款人民币1158.72元,共计人民币2317.44元,本院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案件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胥凤娇承担。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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