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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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茂盛果蔬专业合作社 攀枝花市枣之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盐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422民初1566号 原告:盐边县茂盛果蔬专业合作社,住***。 法定代表人:翁国兵。 被告:攀枝花市枣之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胡建国。 本院2020年9月10日立案受理原告盐边县茂盛果蔬专业合作社与被告攀枝花市枣之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盐边县茂盛果蔬专业合作社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盐边县茂盛果蔬专业合作社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谷才国 审判员吴伟 审判员李阳勇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罗洪霞 |
裁判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