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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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扣押、划拨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5550579.8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冻结、扣押、划拨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3050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本案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