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沧州市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金典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盛世金典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拖欠的劳务费38560元及其利息(利息以3856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2元,由被告北京盛世金典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6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