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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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冀0684执保392号 关于杨洪飞与朱会来执行财产保全一案,杨洪飞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2020年9月8日本院受理后,由张俊元执行保全本案。 根据(2020)冀0684民初2888号民事裁定书,将被申请人朱会来名下位于雄县北侧(房权证号:雄州镇字第××号)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将担保人杨桂春名下位于高碑店市(房权证号:白沟镇字第××号、白沟镇字第××号)两处担保房产进行了查封。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应予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