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102民初7291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诉被告王浩、黎孔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收到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未预交。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李利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高泽云

裁判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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