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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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727执423号 宋秀华申请执行巴特尔、乌兰托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标的款75,000元,案件受理费2150元。本院受理该案后,被执行人巴特尔、乌兰托亚已于2020年9月16日给付申请人执行标的款70,000元,已于2020年10月13日给付申请人执行标的款5000元及案件受理费2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案件受理费。至此,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