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黄山市江艺源商贸有限公司 黄山新锐徽州里餐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黄山新锐徽州里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山市江艺源商贸有限公司货款41968.75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41968.75元为基数,从2019年11月11日起按年利率6%算至款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黄山市江艺源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山新锐徽州里餐饮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