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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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呼和浩特市××区房屋的产权手续,保全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案件申请费2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