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拜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拜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231执776号 武智富、赵洪丽: 本院执行的武智富与赵洪丽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赵洪丽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给付金额45000.00元,申请人武智富已领取,剩余部分放弃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