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 法院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其与原告***、***相邻的坝体进行拆除,保留与其在建新房屋地平面高为1米的坝体(与二原告后院石坝东头南边沿向北宽1.7米、西头南边沿向北宽1.9米、北面自东向西呈直线),并对此坝体的进行石砌或砖砌加固处理。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