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陇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修理费、复印费共计22185.70元,扣除已支付的1120元,剩余21065.70元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9元,依法收取240元,由***负担63元(系超诉部分),***负担1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