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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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枫林花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桃源县枫树乡艾雷光电技术经营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桃源县枫树乡艾雷光电技术经营部在湖南枫林花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合作分成收益800000元,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宋立元名下位于桃源县(权证号:桃房权证字第××号)的房屋,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