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省沁水县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521执792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山西省沁水县建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书朝。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西省沁水县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9日作出(2020)晋05民终302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53208.73元。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于2020年8月2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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