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海置信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国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和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青海和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青海置信传媒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17年度租金2305元、2018年度租金15368元,合计17673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573元,共计1824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258元,减半收取129元,由被告青海和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青海置信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