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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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长春市方晟电子有限公司 吉林市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291执662号 长春市方晟电子有限公司、吉林市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长春市方晟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申请执行人还款25万元,2020年10月15日前向申请执行人还款18万元,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吉林市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88833.50元,其中包含执行费7670.00元。本院于2020年9月18日向申请执行人长春市方晟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款项281163.5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长春市方晟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